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有的公司突然接到了另外一家公司发过来的有关专利侵权、专利维权的函。有的涵是律师函,有的涵是公司公函。有的写得简单,有的写得复杂。有的写得清楚,有的写得模糊。很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
一般公司找到律师会询问这样的问题:我用不用回复,回复了之后会不会带来不良的后果?我是不是应该自查自纠,看看自己是否侵犯了人家的专利?等等。那么,如何应对这种专利维权的涵呢?
专利权人往往会在涵中暗示如果使用人不同意购买专利许可,就将起诉使用人侵权。为此,公司往往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权衡自己赔偿可能性的大小,将来研究的自由空间大小,被控侵权专利的力度,获得许可的成本,专利诉讼的成本和胜诉的可能性大小。面对专利权人的通知函,使用人的应对策略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不能轻视这封信,否则将有利于专利权人,也没有必要慌张。即使专利权人已经起诉,多数情况下,使用人也有足够的时间充分判断所处地位。即使专利权人准备好了诉讼,也未必就会急于起诉,因为诉讼可能使其专利无效,而该专利可能是它**的财产。
其次,应尽快初步调查,对专利权人的通知函作出反应。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对方主张专利的范围,专利权保护的范围;
2、评估公司过去侵权行为赔偿的可能性;
3、研究可能的防御措施;
4、减少今后侵权的可能性;
5、权衡各种措施的利弊。
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数额比较巨大。因此,在收到专利权人的通知书后,如果使用人仍然使用有效的专利方法将构成故意侵权。为了减少侵权可能性,应当注意几点:
1、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从知识产权律师处获得有充分理由认为专利无效或不侵权的法律意见,即使将来被判侵权,这种法律意见也可以减轻使用人的侵权责任;
2、考虑替代技术,使用其他不会侵权的技术;
3、购买许可,考虑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许可。
在进行了上述调查和分析后,使用人有足够的根据评估风险和收益,决定是否接受许可或应诉。即使已经开始谈判或诉讼,使用人也可以细化其分析、修改其结论。如果专利权人给予的许可条件太苛刻,专利绕不过,但是其有效性值得怀疑,这时,尽管成本可能比较高,诉讼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经过调查,如果对方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并且自己确实侵犯了对方的专利权,那么可以考虑购买许可或者赔偿的问题。这属于利益分析,能够用小的代价来获取大的利益即可。如果对方的专利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还需要对方提供专利评估报告和专利维权并获得保护的记录,经过仔细研究后,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提起申请对方的专利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些具体的情况,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断。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甲甲/Tony Wang
电话:13402671757
QQ:2574439638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环路万宝商业广场2幢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