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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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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有效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紧密结合,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苏知政〔2013〕45号)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苏州市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并付清相关费用,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一年内进行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同相关保险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合同,与相关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评估合同;

    4.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知识产权评估费发票;

    5.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

    6.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如有第三方参与需提供);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苏知中心”,网址:www.jsipex.com)系统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补贴资金申请工作启动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资料提交至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初审;

    3.纸质申报资料经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到苏知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jian@jsipex.com

    4.苏知中心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5.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会审,会审通过后确定并下达补贴资金。

    五、其他说明

    1.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资料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至苏知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赵健,电话:0512-62895750,13776067617,电子邮箱:zhaojian@jsipex.com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林言君,电话:69821318,18762873079。


    附件: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2.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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