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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后记,《企业商战对抗专利策略之美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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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午13时30分,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 受邀的听众如约来到了会场,本来安静的会议大厅瞬间热闹了起来。

      14时,工作人员以及听众迎来了本次讲座的主角“FEI HU、Johnson和Lyle”,同为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司法局引进的首家外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的他们,这次把目光投到深圳,是希望能够通过他们的技术来解决更多的中国“难题”。

      在讲座开始之前,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所长何青瓦女士详细的介绍了本次讲座会的目的以及隆重的介绍了三位律师,同时深入解析了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作为企业竞争中的工具以及手段,在企业商战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何所长本身讲话的方式就非常的亢奋,在她气宇轩昂的致词下,又给座谈会添了一把“火”。


      讲座最开始是由Johnson分享了案件诉讼的“联邦法院制定的特定流程”以及关于他这些年在美国做诉讼时所遇到的事情。在整个演讲过程中,由FEI HU律师担任翻译,结合了Johnson的理论,翻译出来的观点专业性就非常的强。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绝大部分的专利诉讼案件都是由NPE发起的,(从另一个角度上看,知识产权越来越深入到社会生活中)在美国诉讼中,取证流程中所产生的花费是最昂贵的,而且很多的中国公司对这个流程也是最不熟悉。

      随后15分钟的茶歇时间,听众们也完全顾不上休息,纷纷上前与专家们进行交流。这能够印证一句话:对知识的寻求没有年龄和国界之分。


      接下来是Lyle律师则向我们具体介绍了美国联邦地方法院与美国专利商标局之间的关系,以及为什么案件会起诉到国际贸易委员会。

      诚如Lyle所说“对于原告来说在他发起诉讼之前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商业决策,不仅要考虑到是否会影响市场以及是否会导致客户的流失。”处理一件专利诉讼案子,在时间上并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够完成,他可能会在半年甚至更久,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小编觉得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FEI HU(扈律师)就“美国专利诉讼流程和关键时间点”所做出的演讲。

      一个专利案件诉讼流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起诉、答辩、取证到是否侵权的判决,那么第一部分的时候,当无效判决做出来时,原告和被告可以就这个案件的情况做出协商和和解。如果不能就此和解,那么双方则会通过第二部分(双方复审程序)马克曼听证、专家报告以及庭审来把这个诉讼案件走下去。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部分流程所产生的时间和费用是远远高于第一部分的。

      需要提醒的是,中国公司在美国打诉讼案子的时候,应该放弃对海牙宣言的挑战,那么会给你带来额外的90天取证时间;在这90天的取证时间里,你所收集到的砝码将会影响这个诉讼案件的走势。

      如果说第一部分的演讲是整个讲座点睛之笔,那么第二部分问答环节则是整个讲座的助推器,把整个讲座会推向高潮。



提问:
      首先非常感谢三位的精彩分享,通过这次演讲我汲取了很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知识,同时也对我未来的工作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们公司近期有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大型的贸易公司,很多的产品都在EBAY和亚马孙上销售,但经常会收到国外发过来的传票以及投诉,说我们侵权。
      我们公司的产品在中国有申请专利,但是美国销售的时候,却被告知是侵权的。我想了解的是,在美销售产品时,是不是应该先无效对方,再取证不同点来作为抗辩来达到和解?我太不理解在中国申请到专利的产品,为什么在美国销售会被起诉?
FEI HU: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可以直接给你解答。
     首先你在美国诉讼的话,那么之前你所说的无效那么肯定是要做的,因为无效是对原告的专利分析,只有经过专利分析后,你在和别人谈判的时候,就知道你的砝码在什么地方。
     那么就如我之前所说的,当案件申请一个90天的延期,在这段时间里,你要找到一个在线技术的检索公司根据这样的一个专利做一个检索,以此来判定这个专利是否无效。对于取证这一块,是issue评议之后,那么在issue评议之前能够和对方达成和解,则取证是不需要做的。
      你前面有提到你所在的公司是一个贸易公司,并不是一个生产型公司,所以你们的取证范围会有限制,也就是说你们不会有研发行为。那么你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很可能就是在线技术,如果美国方面就这件产品申请专利的时间比你们的要晚,那你们则可以借用这个点来挑战一下他们的专利是否有效。所以说,专利权它不是一个全球性的权利,每个专利都用适用范围。当然你还有一个专利叫做国际专利,就是走PCT,那么如果通过PCT,你的专利进入到其他国家,则可能专利权会在这其他的国家都产生有效。

提问:
      刚才在讲到美国专利诉讼的时候,有提到了一个专利无效的流程,就是对专利的无效性进行挑战。对专利无效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在专利的流程中指出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个双方复审程序(双方复审程序不是在美国法院进行,而是在专利商标局,且这个复审程序流程所产生的费用会很大)。这两个途径的优势和劣势?
Johnson:
       对于你的回答,可以这么说;在双方复审程序中,对于一个专利的无效,它是由三个法官来审,而美国的联邦地方法院它是一个法官去审,所以这样看你在复审的之前是否对专利进行检索,分析这件案子的强度如何。那么如果你觉得在线技术很强的话,那么可以走双方复审程序这个流程,如果你觉得很弱的话,在专利商标局没有多大的胜算,更合适在联邦地方法院,那么就一个法官对案件进行判决,很可能会因为主观判断而使案件发生偏转。

问题:
      您在之前有提到一个诉讼历史,那么该怎么进行一个查询呢?
Lyle:
      一般来说,越大的公司他们会购买一些相关的数据库,这个诉讼历史可以通过数据库来查。那么对于小的公司,如果没有购买数据库,那么可以通过律师所或者知识产权代理去查询。通过检索诉讼历史得出的数据,可以做到这个专利被诉讼了多少次,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数据来告诉你是否要要求和解或者是暂定这个案子。那么你们可以根据我们提供的意见,决定是否要把这个案子走下去。

      将近4个小时的讲座会转瞬即逝,此次的讲座没有一丝的严肃但知识的专业性非常的严谨;演讲和问答的氛围非常的轻松,内容却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这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同时能够清楚的了解到知识产权在未来企业商战中的重要性。

      结束语:一个专利最大的优势不是它的专业性有多强,技术有多先进,而是它的本土化,它所拥有的本地市场。此次《企业商战对抗专利策略—美国篇》讲座只是这个系列的一个开始,往后我们还会邀请到更多的本土专家就如何在中国进行专利诉讼进行实打实的讲座。(何所长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