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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 申报指南(2016-2017年)》的通知

      2017-04-17
      86次

    关于印发《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

    申报指南(2016-2017年)》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专利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常发〔201560号)和《关于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90号)的精神,现将《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7年)》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常熟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 75

    抄送: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201675日印发


    附:

    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2016-2017年)

     

    为更好地发挥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专利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15〕190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特制订常熟市知识产权(专利)引导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7年),指南如下:

    一、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

    (一)资助和奖励对象

    申请人须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在本市或长期在本市单位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个人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

    (二)资助和奖励标准

    1、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委托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在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并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每件资助1500元,委托未在本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或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在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并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每件资助1000元;专利授权后每件再奖励6000元。

    2、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在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并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每件资助500元,专利授权后每件再奖励3000元(单人每年资助不超过5件)。

    3、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资助2万元;企业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专利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每项发明专利资助限额为10万元。优先资助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同一件发明专利同级财政不重复资助。

    “每项发明专利”是指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同一件发明创造,对于由一个国际专利组织或国家授权而在相关国家均有效的,视为一个国家的授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

    2、申请资助或奖励的专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年1月1日之后申请,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2)2016年1月1日之前申请,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3)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PCT途径申请或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以申请日为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专利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3、申请资助和奖励的专利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PCT国际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PCT国际申请之前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备案申请并通过了备案;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没有发生过转移;

    (3)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没有发生过变更(申请人认为变更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

    (4)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应当真实、合法且无权属纠纷。

    4、企业申请专利保护的技术或成果应当是自主研发或合法取得的,对非企业自主研发或合法取得的技术或成果的专利申请不予资助;对不以专利保护为目的,非正常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四)申报期限

    1、PCT国际申请前的备案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PCT国际申请之前,核准备案的PCT国际申请给予备案号。

    2、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在专利实审阶段和授权后分别受理;PCT国际申请资助在国际申请阶段受理;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授权后受理申请。具体的申报时间要求如下:

    (1)国内发明专利实审阶段资助申请在申请人取得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60天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开始计算);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阶段奖励申请在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60天内(以授权公告日开始计算);

    (3)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资助申请在国际申请日起90天内;

    (4)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申请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90天内(从专利证书颁发日开始计算)。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PCT国际申请备案或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时,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复印件(验原件),非本地户籍的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在常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PCT国际申请之前的备案应提交《常熟市国外专利(PCT)申请资助备案表》(同时提交备案表的电子文档),已经定稿的《PCT国际申请请求书》。

    2、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审阶段资助的应当提交《常熟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常熟市专利申请资助汇总表》(提交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发明专利请求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发明专利申请费、印刷费、实质审查费交费收据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财务专用章、申请人是个人的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要督促所代理机构主动向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备案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申请时提供《常熟市专利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表》、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书,如委托申请人代为提出备案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按未委托处置。

    3、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应当提交《常熟市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常熟市专利授权奖励汇总表》(提交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明专利证书盖章页复印件(验原件),《发明专利请求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度年费收据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财务专用章、申请人是个人的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4、申请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资助的应当提交《常熟市国外专利(PCT)申请资助申请表》、《常熟市国外专利(PCT)申请汇总表》(提交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专用章的《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105表)复印件和《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复印件、国际检索报告复印件,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检索费、传送费、电子交换收据、费用计算页等交费收据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财务专用章)。

    5、申请国外授权专利资助的应当提交《常熟市国外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常熟市国外专利授权奖励汇总表》(提交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和由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通知书、授权公开文本首页,或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科,同时提交的申请表格电子文档可发送到电子邮箱(zl@changshu.net)。相关表格可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skj.gov.cn)、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cssip.gov.cn)下载。

    (七)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款项拨付

    1、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科常年受理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

    2、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限期在10天内予以补齐;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后且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未按规定填写申报表;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4、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板块科技部门分阶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根据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及使用额度,及时分期分批下达资助文件。

    (八)其它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和奖励资金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三年内不受理其资助和奖励申请,追回资助款项,并将申请人列入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

    二、专利维权资助

    (一)资助对象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维权资助:

    1、在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获得胜诉;

    2、在涉外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且诉讼费用支出巨大的;以和解方式结案的,和解协议内容应当对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未来发展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的积极意义。

    (二)资助范围和额度

    资助范围为律师费或代理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工商查档费等维权费用,资助额度为上述费用的50%。对于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单一案件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一企业每年内获得资助额不超10万元;对于涉外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单一案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一企业每年内获得资助额不超50万元。

    其中,“重大”的标准是对本市的某个行业、产业或重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将产生直接影响的。“涉外”的范围主要是纠纷一方当事人为国(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对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市财政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资助对象并下达资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1、《常熟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申请表》;

    2、提供常熟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当写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专利技术简介、该专利技术对本企业或该产业的重要程度、具体案情,简述案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对企业或产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处理过程发生的总费用支出(附具费用支出清单)等事项;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决定书、判决书或和解协议(复印件)、涉诉专利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媒体有关报道材料、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企业自案件终审完结或一审过上诉期之后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常熟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格式可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skj.gov.cn)、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cssip.gov.cn)下载。

    三、企业通过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奖励

    推动本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贯标”)工作,支持企业按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奖励“贯标”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承担企业、上市企业、外向型企业开展“贯标”工作。

    (一)奖励对象

    通过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绩效评价获合格以上认定,或通过依据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资助标准

    企业通过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绩效评价获合格以上认定或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每家奖励5万元,对同一家企业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工作要求

    2016年企业申请“贯标”省级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认证报备相关工作要求,按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工作要求是:

    1、绩效评价工作

    (1)新增“贯标”企业备案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于每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的两个时间段向新增“贯标”企业开放“江苏省企业贯标管理系统”(http://58.213.145.76:88/GBMG/login.aspx)。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重点选择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意识以及能够为开展贯标工作提供必要物质保障的企业推行贯标工作,并指导、督促参与贯标工作的企业登录“江苏省企业贯标管理系统”完成相关资料的填写,经审核报省局备案。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贯标”备案企业进行审核,对通过“贯标”备案确认的企业下发通知。

    (2)申请绩效评价

    “贯标”备案满 1 年(含)以上,并且自评价基本达到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的企业,可通过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申请进行绩效评价。2016年开始本市企业“贯标”绩效评价工作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和检查。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地上报的绩效评价合格企业进行审核确认并下发合格通知。企业获得省级绩效评价优秀的可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得到省级奖励。

    2、认证工作

    企业自愿参加认证,本市企业在向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提出认证申请以及通过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的同时,应向本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提出报备申请,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报经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向省知识产权局报备,参加认证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依据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的规定进行。经省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认证的企业可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得到省级奖励。

    (四)申报奖励材料要求

    1、通过省级“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奖励,申请奖励企业在省知识产权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确认文件下发后,填报《常熟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上半年在6月3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通过“贯标”第三方认证的奖励,申请企业在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签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填报《常熟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并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上半年在6月3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常熟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格式可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skj.gov.cn)、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cssip.gov.cn)下载。

    四、企业获得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奖励

    (一)奖励对象

    获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的本市企业。

    (二)资助标准

    获得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的,每家奖励5万元。

    (三)培育认定

    按省知识产权局拟制定出台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执行。

    (四)申报奖励材料要求

    申请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奖励的,申请企业应在省知识产权局确认文件下发后,填报《常熟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奖励申请表》,上半年在6月30日前,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常熟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格式可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skj.gov.cn)、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cssip.gov.cn)下载。

    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奖励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5〕192号)要求组建,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为产业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而自愿结盟形成的联合体,是基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与战略运用的新型产业协同发展组织。

    (一)奖励对象

    本市企业为主体的各类专利联盟、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基于产业发展目标的联盟组织。联盟的组织形态可以是企业法人式、社会团体式、合作组织式等。

    (二)奖励标准

    按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组建并申请省、国家备案,纳入国家、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库的,每个联盟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三)联盟建设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联盟的组建、运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要求。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本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工作。

    (四)联盟备案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实行自愿和事后备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备案指导工作,审核推荐本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省、国家备案事项。申请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申请书》;

    2.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章程或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合作协议书。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书应当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名单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信息。

    (五)申报奖励材料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经申请备案,纳入国家、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库的,申请奖励需填报《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申请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奖励申请表》格式可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www.cskj.gov.cn)、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cssip.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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